131. 袖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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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主,书坊递了消息,说是那位邀棠客不肯接受咱们的条件,”秋月一路疾走过来,眉头皱起显得神色匆匆,“咱们铺子里的人和那边商量着见一面,对方也不肯。”

“嗯?”没曾想这么出师不利,黎蔓挑了一下眉,思忖片刻道,“……是那人觉着咱们出的价钱不够?”她忽而抓住了秋月话语里的特殊之处,“王二没见到邀棠客本人?”

这点倒是被我疏漏了,黎蔓心想,之前只惦记着邀棠客写的话本妙趣横生,颇受人欢迎,未曾对其本人有多少探究。现在看来,对方似乎有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意味,倒有些像个避世而居的世外高人。

“奴婢也好奇,所以多问了伙计几句,”秋月显然和自家主子想到了一处,细细解释道,“王二说这位邀棠客很是神秘,惯常不现真身的。只叫一个书童月初带着新底本在明月居一楼左边第二个窗子那儿点壶茶,等各家书坊来买。”

“那书童看着憨厚,实则嘴巴瓷实得很,怎么打听都半点不露口风的。”

侍女话语稍顿,似是也对这邀棠客生出了些兴趣:“王二还说,这次他得了郡主的吩咐,趁着月初赶紧和那书童说了条件,谁知那书童第二日上书坊来找,却是直接回绝了,还说跟价钱没什么关系。”

那邀棠客的态度这般坚决果断,仿佛毫无转圜的余地,黎蔓不免有些惊讶。听到“跟价钱没什么关系”,女子微微蹙起眉,思忖片刻后迟疑地说:“这话……不知是确实浑不在意,还是想试探试探咱们的诚意?”

她自觉自己做了掌柜后,虽然现在也仍旧敢拍着胸脯说自己没有钻进了钱眼儿里,但来来往往和这么多人在生意上打过交道,也算是明白几分为何都说“商人重利”的道理。

轮椅辘辘地滚过地面,压上地面薄薄的积雪发出轻微的嘎吱声,“怎的在外头坐着……我不是让你进屋里等?”人还没有完全进来,声音倒是已经传进耳里,“这冰天雪地的多冷,蔓蔓仔细着了凉。”

黎蔓回过神,陆闻砚照旧坐在轮椅上,身披墨色大氅而来,旁边还跟了个裹得跟颗胖元宵似的陆闻墨。她起身相迎,解释道:“瞧着雪停了,我就想着到院子里看看。原也没打算待多久。只是还没进屋你俩就来了,实在太巧。”

穿得太厚,陆闻墨拱手弯腰时都显得有些费劲儿:“闻墨见过二嫂嫂。”

因着这是陆闻砚的院子,黎蔓便先入为主地认为陆闻墨是来找陆闻砚的,略略颔首,“三弟可是来找你二哥?”又眼见着他二哥的脸色还是有些不高兴,黎蔓无奈地伸出手,“我真没在这外面坐多久,眼下没抱手炉,却也不冰。不信……”

她先天体弱又气血不足,冬日里最是容易手脚冰凉。但若是一直烤着炭火或是抱着手炉便会好些,忽觉是在屋外,陆闻墨也在场,黎蔓将剩下的半句咽了,下意识地要缩回手。

陆闻砚不管不顾地径直握上,察觉确实还算温热便松开眉宇,赶在想解释的弟弟面前开口,“还是进屋里说话,”他余光能清晰看见陆闻墨的厚重衣物,不免又道,“蔓蔓合该多穿一些,怎么到头来还不如三弟?”

陆闻墨对自己这个二哥显然又敬又怕,感受到自己暂时插不上话后,“胖元宵”识趣地不急着开口。他只低头看看自己又看看二嫂嫂——今早他因为受不了这一身太重太多还跟嬷嬷拌了几句嘴来着,再说二嫂嫂穿得也不算很薄吧?

发觉对方没有松开的打算,黎蔓只得举起一只手告饶,“好罢,是我的错,进屋去进屋去,”她揶揄半句,“我是说不过你,”又忍不住挣了挣手,瞪了轮椅上的人一眼,低低地说,“闻墨还在呢。”

陆闻砚对此浑不在意,牵着和松开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却又忽然动了几分坏心思,“不妨事,他才多大,能懂什么?”只好整以暇地握牢几分,压低些声音,“况且冬日的衣袖更为宽大,只要不扬起来,本也看不出什么。”

确实,冬日穿得厚重,两手交叠处被衣袖掩着,确实看不出什么。黎蔓近来在和某人“斗智斗勇”时挨了不少“欺负”,已经充分认识到某位御史大夫脸厚心黑的程度。黎蔓侧身移了两步,让自己看着像是把袖子搭在了对方肩膀上。

陆闻砚唇角勾起个似有若无的笑容,既觉着得逞了又觉得分外有趣,他抬起另一只手握拳抵住唇,“三弟也进来说话吧。”耐心的人向来明白点到即止,他顺势松开手,一本正经地说,“不是有话要同你二嫂嫂说?”

某条大尾巴狼总算肯收起他的爪子,黎蔓还没反应过来,这才得知陆闻墨竟是来找自己,“嗯?”她怔楞片刻,旋即又道,“那三弟吃过饭没有?顺道一起吃个饭吧。”

陆闻砚心情好,对此无甚异议,叫来福去和小厨房说,让他们多做几道菜。

四五个鸡蛋和一大把青虾打散在铜铛里,葱白切段,加入盐、麻油混炒,喷香扑鼻;昔日太宗喜爱的少林八宝酥,用灵芝、白果、茯苓、木耳、银耳、香菇等山珍,拌了面粉和蜂蜜制成,清甜美味;肥美的大鹅被剔成薄片,佐以酱汁,在盘中摆出花朵的式样,是自唐人流传下来的八仙盘。

陆闻墨一直挺喜欢在自己二哥的院子里一道用饭的——陆闻砚好风雅,向来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是以出自他院子里的小厨房的菜,在整个陆府也是顶顶精致好吃的。

加上他这次过来,本也是满心雀跃的,是以吃得越发高兴。

“好了,我看你是光顾着吃,连要说什么都忘了,”陆闻砚心情不错,语气也松快,提醒道,“不是说有个好消息要同郡主讲么?”

他这么一提,陆闻墨也想起正事,黎蔓也生出几分好奇。圆乎乎的小男孩儿郑重地放下筷子,既有兴奋又带着一些小得意:“二嫂嫂,你送给我的袖箭,这些日子下来我已经用得很熟了。”

“胖元宵”忍不住伸出手来比划:“昨儿个我从夫子那儿回来,不知从哪儿蹿出只野猫,爬到树上竟是要把那窝鸟蛋尽皆吃了!这怎么行?那两只雀儿可是我看着安家的,之前嬷嬷说要用扫帚打下来我都没让!”

“眼瞧着它吃了两个蛋,我让嬷嬷赶紧拿扫帚赶它。谁知那野猫跳来跳去,嬷嬷登着梯子实在不方便,特别容易摔跤。本是想着叫家丁大哥来,我忽然又想到嫂嫂送我的袖箭——”

“那野猫动来动去,我本来都以为自己打不中的。”陆闻墨掀起衣袖,露出被他好好戴在腕上的袖箭,为着防止不甚碰到开关伤了人,小少年还是留着每个箭头上的棉花,“连着几下都正好打到它的腿,一次没歪,直接把它吓走了!”

陆闻砚又补充半句:“适才在见他二嫂嫂前,三弟还拉着我的袖子和我说他现在已经能蒙住一只眼睛打中隔自己七八米的碗。”

“看来三弟是自学成才了,”黎蔓愣了一下,旋即弯起眼睛,“军中用弓箭,都说活物本来就比死物难,是既要看反应又要考眼力的。”“野猫的身手又向来敏捷,没想到三弟竟能百发百中,实在了不起。”

黎志有一阵对弓箭特别感兴趣,扬言要当燕北第一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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