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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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只手够着节光秃秃的树枝,利落地翻身落地,待拍净了掌心的木屑,他才将一旁的披风展开铺在空地上,朝裴思君抬抬下巴。

“坐吧。”

瞥见女孩的瑟缩,路虽远盘坐在火堆旁,哂道:“自讨苦吃。”

林深露重,裴思君出门时没多想,这会儿才后知后觉感到冷,主人家如此“识时务”的发话,她哪儿有推辞的道理。

靠近火堆后,刺骨的寒凉很快被驱散,也叫她看清了架上黑乎乎一团是为何物。

“烤红薯?怪不得这么香。”

路虽远闻言,眼皮也不掀一下,他专心看着火候,转着木叉给红薯翻面,语气淡漠。

“再香,也不足以飘到德馨居。”

女孩有些尴尬,明明是他拦住她不让走,也是他喊她坐过来,如今夸句手艺好,怎的还夹枪带棒?

莫名其妙。

谁都不愿无故被暗戳戳挤兑,裴思君拢了拢外衫,正色道:“我并非有意寻来,只是睡不着,便想着出来走走。”

“失眠?”

对方曾说她是“又一个馋虫”,想来是疑她深夜出现在林中的动机。直觉告诉她,这个人身上有秘密,裴思君便继续解释:

“屋里窗扇关不严,风一吹就咯吱咯吱响,被吵醒后,便再难入睡。”

男子却穷追不舍:

“整栋楼的窗扇都是如此,而仅你一人被扰出门,女孩子家的,夜里穿成这样跑到这阴森森的林子里,还偏偏遇上了我——”

“有这样巧的事?”

女孩暗叹此人的啰嗦和自恋,若非她真睡不着,何故放着暖和的被窝不躺、半夜在外面乱窜?真以为谁都如他那般贪嘴?

她索性直接呛道:“嗯,就这么巧!我睡眠浅,就只吵着我了,怎样?”

烤火半晌,少女的面庞终于又生血色。垂首时,纤长的羽睫将神色盖了完全,这会儿探头过来盯着他,火苗的影子映在瞳仁里,一跳一跳的甚是狡黠,只不经意露出的眼下青黑,才叫人察出几分疲态。

路虽远理了理并无褶皱的衣袖,他低头思量片刻,将手中一支木叉塞给女孩。

“拿好。”

裴思君猝不及防,心道:

他这是信了?是好心送她的,还是要她分赃守住秘密的?

红薯的香一个劲儿往鼻子里窜,拴在木叉上腾腾冒气,红肉看着就软糯……算了,管他行善还是行贿,没得跟吃食过不去。

女孩伸手想将它取下,却在刚碰到皮时就直呼烫手。

对面的男子见她狼狈,嗤笑道:“这么着急?不怕我下毒?”

“你自己说的吃不下,这个时辰了,想另找个失眠的倒霉鬼怕是艰难,若我不收,岂不浪费了美味?至于下毒……如今世道变了,你先前藏下的这些食物都成了宝贝,下给我,不值当。”

其实,裴思君心里另有一套破罐子破摔的说辞——

要是真下毒倒也好了,只要毒不死,她乐得受点小罪躺上几天,总好过再将书搬来搬去,闹得身心俱疲。况且王今冕不是总将“吃饱喝足好睡觉”挂在嘴边吗?今日正巧一试。

她解下腰间的帕子,正要再去取,路虽远却突然将木叉连同红薯一齐拽走,反抛过来一个热乎乎的油纸包。

女孩搂了袖子去接,烫了个龇牙咧嘴。

坏了,还没吃进嘴里呢,就更清醒了。

见状,路虽远直笑裴思君“笨手笨脚”,见她终于剥了皮开始啃,又恶狠狠地补一句:

“吃便吃了,话和它一块儿烂到肚子里,若转头把我卖了——”

男子甩甩那条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他手上的帕子,威胁道:“你也逃不掉。”

裴思君笑了:“非要这样说话吗?是不是今日遇上谁,你都要疑心他图谋不轨?”

路虽远仍在讥讽:“萍水相逢,谁晓得你是何打算?知人知面不知心呐。”

女孩却丝毫不理会耳边恶语,她捧着红薯自顾自吃着,含糊道:“你我无冤无仇,我没有害你的理由。”

对方盯着她看了良久,搭在袖上的手又落到膝上,也笑了。

“裴思君,记住你现在的话。”

……

云消雾散,明月高悬,松林中,路虽远处理好火堆,又铺了沙土碎叶,确保一丝痕迹也看不出后,悄然离去。他脚程很快,不一会儿就到了德馨居,可前脚刚迈上楼梯,却忽然踟躇了。

脑海里浮现出女孩漫不经心的回怼——

他此前露出一点怀疑,裴思君就连环炮似的争辩,夺了她的东西,怎会半点反应也无?

他摸出怀中的帕子,它柔软、雪白、崭新,却差点被用来托一根焦皮的红薯。

对方故意拿这么一个扎眼的物件,分明就是等他来抢。

帕子里有什么玄机呢?

路虽远将它翻了面,一眼瞧见角落里纹着的莲花,凑近些,还能闻到隐隐的檀香。

这怎会是她的帕子?

这分明……

路虽远不是犹犹豫豫,会等着疑问消解的人,他暗叹女子的狡猾,随即攥住帕子飞身向东,却见楼下空旷无人,整面楼也是窗扇紧闭,漆黑一片。

“还是晚了一步。”

他暗骂自己的大意,一拳抵在墙上。石壁冰冷,恰能叫人冷静。

罢了,这个家伙整日苦衰衰的,虽不知和宣勤侯府一案有何关系,却并不像是那头能派出的探子。她此前百般情痛,想必和卓家小子有些露水情缘,这方帕子,若出自过往,倒也能自洽。

再说她一门心思扑在课本上,即便想借他之手做些什么,心意并非冲他而来,不会发现要紧事。至于今日二人的相遇,应当,就是个巧合。

但即便如此,日后再想悄摸干些什么,还是要换到别处。书院内部的手脚,已不干净了。

路虽远贴紧墙沿,匿在灌木的影子里,迅速回了房。

……

“月黑风高夜,富贵险中求,今夜便是不睡也值了。”

裴思君从窗边站起,将帘子合紧。她重新躺到床上,距离出门已有些时候,被窝不复此前温暖,但她的心却很热——

抬眸的瞬间,不止路虽远看到了她眼下的青黑,她也看到了他眼中的琥珀色。

大雨,尚祈巷,一把伞,身量,声音,面具……回忆如潮水奔涌而来,化作火焰背后带笑的眼睛。

这么特别的颜色,她早该注意的。

路虽远既然能在那天出现在宣勤侯府前,定也是来寻人的,她有意露出这方笔卷中包裹笔身的帕子,便是要诈他,看他是否识得帕子的出处。

果然。

正常人不会无缘无故做出反常的事,路虽远能去而复返窥探她,必是发现了破绽。他火急火燎寻来,应也是心系卓珩亦行踪的。但照李盏她们的情报,这人出自宫学,接触权贵,却看似并不知晓失踪内情……

不过这倒好办,她改日寻个机会,再探探虚实便是了。

真正棘手的,还是卓珩亦。

正常人不会在几天之内性情大变,何况他惯来性格稳定,心思缜密,连和祁枫昭同乘一事都能察觉她醋了,还频频解释。闹失踪这样的大事,她讨上门也只有寥寥数言的答复,话里话外还尽要她忘掉过去……

卓珩亦定是出事了,或是陷入了很糟糕的局面,才不得不推开她。能逼得侯门都举家迁走的危机,会是什么呢,她如今猜到了,又能为他做什么呢?

难怪,他不说。难怪,他躲她。

想到此处,女孩心里又酸涩起来,她抓着被角,闭上眼睛,心中默念:

“别哭,若事实如此,他便是有苦衷的,再等一等,他会说的,他会的。”

又是哀中藏喜,喜中蕴忧的一夜,好在,已熬过去了,待红日初升,便是新的一天。

……

晨读。

裴思君只觉书上的文字和四周的琅琅书声都渐渐离她而去,脑袋里昏昏沉沉的,仿佛下一刻就要跌坐在地蒙头大睡。

无他,昨晚睡着时将近丑时,此刻正是睡眼惺忪之际,实在困极了。

贺兰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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