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夜宿葫芦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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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胡右海有半年写不出东西来,他觉得自己很可能是江郎才尽,从此要告别文坛了。但是,他又有点不甘心,毕竟才刚满了五十岁,精力与体力应该还能再写上一阵子。于是,他决定到外面走一走,寻找点素材或者灵感。

到哪里去呢?他突然想起那个叫野店的小镇子,他的整个童年和少年,都是在那儿度过的。

他决定去野店镇。

具体去野店镇的哪个村,他已经想好,就是镇上最偏远的葫芦峪村,因为在那个村子里,他有位曾经过从甚密的同学。

他坐上了去野店镇葫芦峪村的中巴车。

胡右海的同学叫杨成富,是高中同学中给他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一位。杨同学之所以给胡右海印象深刻,是因为他少了只耳朵。那只耳朵在他三岁的时候,让狼给啃去了。

当然,他对杨同学印象深刻,不仅仅是因为少了只耳朵,更重要的是,杨同学有许多异能。他会爬树,能爬到高高的杨树上掏雀蛋。他会游泳,能钻到深深的水里摸鱼虾。他最拿手的本领应该是捉兔子。

学校后面就是山坡,山坡上多有兔子出没,杨同学就在傍晚时分,在兔子出没的地方下上套儿。第二天一大早去取,准有兔子给捉住。

捉住了兔子,两人就在山坡上寻些干柴,架在火上烧着吃,那香味儿随风飘荡,至今胡右海都无法忘掉。

两年的高中生活何其短暂,当胡右海走出学校大门的时候,他唯一的遗憾就是与杨同学的分别。

中学毕业之后,胡右海进纺织厂当了工人,继之去市里当了专业作家,杨同学则回到葫芦峪村当起了农民。

这期间,胡右海足足八年没有见到他。

八年之后,胡右海还在纺织厂当工人,有一天他下了夜班正在宿舍里睡觉,忽然有人来找他,将门拍得砰砰响。胡右海开门去看,只见有位陌生人出现在他面前。

他打量那人,半天没有认出是谁来。

那人叫道,胡右海,你认不出我来了?

胡右海说,你是谁啊?

那人说,操,我是杨成富啊?杨成富?

胡右海皱起了眉头。

见胡右海还在那里发怔,那人就摘下脑袋上的棉帽子,让胡右海看他那只独耳朵。

胡右海看见那只独耳朵,眼睛亮了亮,惊喜地叫起来,杨成富,你怎么来了?

老同学,来看看你呗!杨成富兴奋地说。

胡右海急忙将他让进了宿舍。

当时胡右海刚刚结婚,厂里分给他窄瘪瘪的两间小房子。杨成富进了门,没有急着坐,站在那里打量起胡右海的房子,眉头皱起个大疙瘩说,老同学,你住得也太窄巴了!

胡右海说,在城里当工人,能有房住就算不错了!

杨成富说,现在都兴做生意了,你咋还当工人啊?

胡右海说,当工人好啊?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嘛。再说了,让我做生意,也不会啊?

杨同学皱了皱眉头,没有再说什么话。

胡右海便问他,老同学,你现在做什么?

杨同学突然来了精神气,说,不瞒你说,我在做大生意呢!

什么大生意?胡右海问。

他鬼祟地看了看门外,压低了声音道,贩黄金!

啥?胡右海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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