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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驯》

文·银八

普快列车时速100km/h,34个小时,循环播放BlackCar,日升日落,我知道终点的方向,却不知道前面会经历什么。但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会沿着原路返回。

——《来自汤汤分享的歌曲》

*

这是汤之念第一次出远门,独自一人,从家乡沉镇来到两千多公里以外的一线城市恒誉市。火车卧铺,整整34个小时。

夏季,所有行李加起来只一个黑色的背包,一口袋的吃食,一只手机。列车快到站时,一口袋的食物只剩下一些没吃完的饼干和一瓶矿泉水,顺手塞进了背包里。

邻座的女生见汤之念要走了,起身道别,脸上的不舍情绪浓烈。

这趟行程,得亏了汤之念见义勇为,帮忙抓住了小偷,她随身携带的现金才没能落入贼人手中。事后想想有些后怕,问汤之念怕不怕别人打击报复。汤之念满脸无畏,说现在是法治社会,到处都是摄像和天眼,谁敢动她。

两人年纪相仿,于是一路上,两人说说笑笑,解了旅途上的疲乏和无聊。

“汤之念,你一定不要忘了我哦!”

“好!”

“以后你来川城了一定要来找我玩!”

“没问题!”

“我的联系方式你记住了吗?”

“记着的记着的。”

告别后,汤之念转身下车,身影潇洒。

妈妈汤元不久前来电话,说主家的司机李叔叔会顺道来接,一并把联系方式给了她。

汤之念已经有两年没见妈妈,她从小就跟着外婆长大,妈妈常年在外打工,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次面,早也习惯。

妈妈在这个东家做事情有多年,工资高,东家信任也依赖她,逢年过节都会额外包红包。唯一的不好,大概是节假日都不能放她回家团聚。

不过现在通讯发达,手机上就能视频。

暑期末尾的火车站人山人海,不似春运,年轻的学生面孔居多。

汤之念摘下耳机,暂停音乐播放器里那首英文歌BlackCar,将长发绑成一个马尾,理了理褶皱的衣服,背起背包汇入人潮。她两个月前满十六周岁,个头已经有一米六五,在人群中不算矮,但很瘦,像一颗发育不良的小豆芽菜。穿一件白色短袖,搭五分短牛仔裤,踩一双小白鞋。

人潮汹涌的出站口,干净洁白的白鞋被踩上了两个黑色脚印。

汤之念很快和李叔叔汇合。

李叔叔莫约五十的年纪,穿着打扮干净整洁,面带微笑,眼角有明显的褶皱,笑起来左侧脸颊酒窝很可爱。

汤之念礼貌喊人:“李叔叔好。”

“念念是吧?真乖呦。”李叔叔仔细打量汤之念的面容,小小一个巴掌脸,额头饱满,杏仁眼,高鼻梁,鼻骨上有一颗小痣,阳光下像星星似的。

汤之念扬起唇角,笑得乖巧。她最擅长用自己这张无害的脸庞伪装善良。

“乖孩子,走吧。”

主家的车是白色的劳斯莱斯古斯特,车牌是6666的连号,在停车场里特别显眼。前后的车刻意避开了一些距离,左右的路人也多打量了一眼他们,似在探究他们的身份,眼神复杂,神色中泄露更多的是羡慕。

李叔叔没在意那些探究目光,他领着汤之念上车,说今天去机场送主家的人登机,顺便就来接她。

随着车辆驶出地下停车场,恒誉市渐渐具象地展现在汤之念的眼前。高楼大厦如一座座触不可及的水晶宝塔,大气磅礴,抬头似望不到天际,低头则是车水马龙。

渺小,是这一路上汤之念最直观的感受。她自幼成长在西南地区的偏远小镇,最远只去过市区城市参加比赛。

这一次转学,对汤之念来说是人生的一个全新篇章。

天地如此广袤,她如一只小小蝼蚁,渺小到不值一提。这一路上她都在想,妈妈好厉害,能在这样一个大城市生存,养活自己,帮衬家里,还能还掉早前爸爸欠下的债务。

汤之念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见到妈妈了。

路程比汤之念想象的要长一些,整整四十分钟。

从火车站出来后,不久上了高架,直接驶向城郊的别墅。

这个暑期因为天气炎热,靳家搬到了城郊的宅子里避暑,郊区的气温相较要舒适一些。

已经过了立秋,比起夏日的酷暑,现在的傍晚明显要更加凉爽。

电子大门早已经打开,车辆缓缓驶入这座豪宅。汤之念才知道,原来现实世界比电视中的更加夸张。

入门之后有长长的一条柏油道,道路两旁种植着枝叶繁茂的梧桐树,树旁则是绿油油的草地,一眼望不到头般。

日光从浓郁绿树的间隙里斑驳地泄下来,林道的尽头漏出白色的建筑一角,沿途风光优美,有湖,有向日葵海,还有汤之念根本叫不出名字的植被,造景精致。

如果不说这是哪户人家的豪宅别苑,以汤之念的见闻,会以为这是一座公园。

行驶了两百米左右的距离后,中世纪英式古堡建筑风格的别墅全貌清晰地展现在汤之念的面前。别墅看上去有一些年头,简约大气,前庭后院、自然环绕,旁边则有一座风格全然不同的现代建筑别墅。

汤之念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院子门口的妈妈。

汤元穿戴整齐,一米六的个子,长发在脑后挽成一个发髻,脸上带着欣慰得体的笑容。

汤元侧身和老李打招呼,谢过他。老李打着方向盘要去停车,说客气什么。

汤之念下了车,走到妈妈面前,眼眶有些红,细声轻喊:“妈。”

“高了好多,长大了长大了。”视频里看不出来。

汤元上上下下打量着两年没见的女儿,眼底的情绪多,脸上带笑,始终保持得体。

“累不累?饿不饿?”汤元说着要帮汤之念拿背包。

汤之念满心满眼的都是妈妈,没让妈妈拿自己的背包,转而去牵她的手:“妈,我给你带了家乡的泡菜和烟熏腊肉。”

汤元噗嗤一笑,捏了捏女儿的手心:“你还别说,我真想吃泡菜了,晚上妈妈和你一起吃。”

“嗯!”

房子很大很空,恒温,所有的物品摆放井井有条。墙上挂着价值不菲的画作,桌上摆着精致花瓶、插着鲜艳花朵,地上铺着花纹复杂的隔音地毯,每一寸都彰显奢靡。

汤元领着汤之念七拐八拐,打开一处房门,说:“你暂时先住在这里,妈妈就住你隔壁。”

房间多,一楼的房间给佣人住,也有用作杂物间,主家都住在楼上。

汤之念暂住的房间也很大,一张床,一张书桌,定制衣柜,还配有独立的卫浴。

她原以为会像电视剧中那样住在逼仄的小杂物间,但事实上,这里又大又空旷,还没人,简直是天堂啊。

汤之念惊喜又兴奋地环顾自己的房间,一双清明的眼睛眨巴眨巴,奔波一路,在妈妈面前放下一切戒备,像只灵动的小蝴蝶。

汤元欣慰地笑了笑,拉着汤之念的手一起坐在床上,叮嘱在靳家的一些注意事项。

现在靳家人不多,因为远在瑞士颐养天年的靳家大老爷身体不适,一家人今天飞去了瑞士。

因为快要开学,靳家的小儿子靳于砷刚从肯尼亚旅游回来在家。

“入学的手续都已经办好了,过两天开学,你可以和小靳先生一起去上学。”汤元眼底似有光,“他前两天刚回来,这会儿应该在隔壁休息,等稍晚些时候,妈妈介绍你们认识。”

小靳先生就是靳于砷。

汤元很早之前就和汤之念提过靳于砷,但也不多。

靳于砷比汤之念大一岁,下个学期也是高二。据说他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生病,上学迟了一些。所以在汤之念的想象中,靳于砷应该是那种弱不禁风的病娇体质。

快到饭点时间,汤元要去准备晚饭,让汤之念自己一个人待会儿。

这个家的一楼可以随意走动,楼上不行。外面大,也可以逛逛,但是见到主家的人最好避开,保持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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