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本王有那个能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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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安置?

刘恪认真思考了片刻,这根本不是个问题。

无论是交趾的正规军,还是长山里的南越土著。

刘恪对他们,都是很抱有好感的。

这个好,具体就好在,他们能替大汉流汗流血。

他这次费力打交趾,甚至绕了一大圈,各种算计,就是为了生擒,为了俘虏。

包括一次雷霆加身,也是为了增加个人对南越土著们的威慑力。

毕竟汉军的兵马数量,还是太少了。

用计谋,用天命,各种骚操作,固然是以弱胜强的唯一办法。

但也少不了硬仗。

想要北伐,就得增兵。

而琼州的人口就那么多,征募新兵之后,还得练兵。

花上不少时日,才能成军。

以东胡大可汗的能耐,不可能给大汉太多时间。

而直接把交趾国的军队,牛来自用,就不同了。

虽说战斗力方面,不如百战百败最后反败为胜的大汉禁军。

但再怎么说,这也是一支正规军,能够省下征兵、训练的时间,也不会对琼州的农事,造成影响。

直接吃下这支兵马,用来扩军。

再把两万多南越土著,编制成山地特种部队。

大汉这次打下交趾,不仅没怎么损兵折将,还扩军大成功,大大缓解了兵力上的捉襟见肘。

而且这也能够为刘恪之后的战略规划,提供极大的帮助。

打江东,江东沿海一带多有百越遗族。Μ.166xs.cc

百越遗族和南越土著,同出一支,同根同宗,就有极大的操作空间。

打荆南,荆南多山地,正是这群适应交趾山地的官军,发挥的时候。

打川蜀,更不用多说,既有山地,又有类似于百越的土著。

至于这群人对大汉的归属感,刘恪觉得,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大的问题。

首先,就是这群交趾的正规军。

他们仍旧是汉人,交趾国本就是大汉分裂出的一个部分。

交趾国要是彻底没了,他们归属于大汉,简直理所应当。

当兵吃饷,跟谁混不是混。

而那些南越土著,几百年间中,已经接受了中原文化。

会说汉话,一些例如猎人的落后习俗,也改变了许多,文明了许多。

和对付东胡人不同,大汉永远不会有多个种族,但可以有多个民族。

不过针对这群人的思想建设方面,还是得多做做工作。

想到此处,刘恪将一个小物件,往陈伏甲手中一抛:

“这群俘虏就交由你代管,既然他们归降于大汉,倒也不必太过苛待。”

陈伏甲虽然出使劝降屡屡不成,夷州后新增的【持节】特性,都仿佛成了个摆设。

但他在话术上面,确实是有一手的。

能忽悠交趾百姓,自然也能忽悠住交趾官军。

陈伏甲下意识接过物件,低头一看,愣了愣。

虎符?

“.”

张议平见此,也是摸了摸腰间。

什么鬼,他刚投降,虎符怎么就去到汉帝手上了??

嘶.

难道是趁着方才交战的时候,轻巧取下的?

能在万军之中取上将虎符,那取上将首级,也不是难事吧?

汉帝居然对他留手了??

刘恪这时候,也望向了张议平。

“交趾兵马,暂且就如此对待。”

“这将军嘛.”

【姓名:张议平(国士)】

【年龄:40】

【统率:92;武力:91;智略:88;理政:83】

【特性:文盲、兵谋、飞军、爱民、审慎、谋定而后动】

四维能力,除了统率比之前的张淮阳差了7点,智略稍低,其他各方面,都不分上下。

也就是交趾小国,且两军仅大规模交战一次,一战而定,让张议平实在没有太大发挥的机会。

不过就从救雷兰、退九真、进长山等来看,也足以称得上名将。

尤其还是个文盲,出身寒微能练到这个水平,绝对是天纵之才了。

只是

刘恪出言问道:

“张将军为何不降?”

张议平让手下将士们,都放下了兵器,蹲伏在地。

他自己,却只是放下了兵刃而已,仍旧身躯挺直。

“张某遭此大败,唯有一死,又有何面目再事二主?”

让手下将士们投降,是为了保全将士们的性命。

他自己不降,是为了报知遇之恩。

虽说交趾国国君不咋地。

但张议平能从一个不识字的汉越混血小民,混成一国大将,确实也受到了知遇之恩。

“可惜了。”

刘恪心中有几分惋惜。

张议平的汉、越混血身份,其实可以方便他更好的掌控南越土著。

而且确实是大将之姿,朝廷就缺这样的人才。

只要不让他统领旧部,后续也不会有什么麻烦事。

出身寒微,也更能制衡世家大族这个群体。

“朕颇为爱惜将军之才,既然将军不愿降,朕也不强求。”

刘恪打驴上前,道:

“朕素来听闻张将军爱民,不如就去看一看,是这一国之民值得将军爱护,还是这天下之民,更值得将军爱护。”

“去吧,将军可自行下山,朕不会遣人阻拦。”

陈伏甲捏着虎符的手一紧,想到了以颅骨碎石的蒋泰。

难道他英勇善战的陈伏甲,今天手上又要多出一个名将亡魂??

不过刘恪这次却是真的打算放人。

“汉军将士们,听朕号令,为张将军开路!”

将士们听令,齐齐让开一条道路。

张议平见此,微微愣了愣,随后两手平措至左胸前,屈膝低头,深深行了一个大礼,虎目含泪:

“张某何德何能.”

“谢陛下不杀之恩!”

刘恪却只是摇头摆手:

“去吧。”

活着的张议平,比死了的张议平好用。

只看那些蹲伏在地的交趾降军,此时各个面色动容,就知道其中利好。

至于少了个大将,刘恪也不算特别心疼。

他心中另有一个属意的将领,就在交趾郡城之中。

从各方面来看,那员将领在能力上,不一定比张议平强。

但无疑,是最适合统领交趾降军的将军。

而后刘恪又特意找到巴尼汉。

“成年了啊.”

巴尼汉一阵愣神,他只见过皇帝一面,皇帝竟然还记得他?

刘恪笑着指向他嘴里,缺了的牙:

“朕记得,早前在市集里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没有凿齿漆牙,没有猎鹿。”

“那时候,巴罗也还活着。”

见皇帝提到自己的父亲,巴尼汉不由得握紧了双拳:

“巴木旦”

“我一定要报了杀父之仇!”

“应该是做不到了。”

刘恪摇了摇头:

“朕在大营中设有埋伏,此时巴木旦应当已是全军覆没。”

“不过他的脑袋,朕可以给伱留着。”

“谢陛下!”

巴尼汉也理解,乱军之中想要确保一个人的性命,有点难了。

刘恪继续道:

“当父亲的,肯定都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比自己更优秀。”

他拍了拍巴尼汉的肩头:

“虎父无犬子,你的族人,朕就交给你来带领。”

“大汉的长枪,助你猎鹿成年。”

“大汉的将士,定要助你名扬天下,以慰巴罗在天之灵。”

“末、末将定不负陛下重托!”

巴尼汉显然对朝廷这一套,还不太习惯。

但气氛都到这里了,也当即做出了承诺。

三句话,就骗到一个未来猛男。

这个耐热、耐寒、耐潮、耐旱的人型恒温空调,翻一翻寻常山地,肯定没什么问题。

养上几年,翻个喜马拉雅山,估计也不是不行。

见大势已定,陈伏甲连忙出声贺喜:

“臣等贺喜陛下!!”

却见得傅玄策更为夸张,已是泪水涟涟,拜道:

“两月辛苦,今日竟得此大胜!”

“交趾兵马已然全军覆没,我军大胜无疑!”

此言既出,一众汉军将士,也是是嘈杂一时。

一面纷纷探身,观望总数量比他们还要多的俘虏。

一面窃窃私语,感慨叹息,交流不停……

而最后,军中将士们,最终又将目光,落在了依旧端坐驴车不动,镇定异常的皇帝身上。

一片嘈杂之声,也渐渐消失。

刘恪见士气大涨,军心可用,便道:

“传朕军令,下山休整一番,直取交趾国都!”

——

“交趾要亡,天亡交趾!!!”

宫殿中的士亥,接过奏报,只看了几眼,脸上的表情,就已是十分紧张。

他不断跳脚,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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