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部落当祭司

作者:麦田里的兔子
常念穿越了,从末世穿到了原始社会。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他是部落大祭司的儿子。坏消息——部落首领总用一种要弄死他的眼神看他。呵呵,原始社会神权至高无上,怕他丫的?深深呼吸一口原始社会的清新空气,常念感慨: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妙~原始社会的野鸭子嘎嘎叫~只是......陶罐里飘着浮沫的腥肉是什么?午饭?呕!他拍打着胸口强撑着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左手种田、右手基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嗯......抓是抓了,但是抓的怎!么!不!对!向来冷厉嗜血的首领微微前倾,凑到他耳边温柔的蛊惑道:“继续。”麻蛋!说好的敬畏神权呢?-常念成为祭司的第一年,他的族人全部住进了有窗有炕的房子里。常念成为祭司的第二年,部落在冬天再也没有为食物发愁。至于常念,他站在九米高的水泥城墙上高声吟唱:“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还看.......”蹬蹬跑过来的族人打断道:“大祭司,猪粪沤完了,首领让您看看可以吗?”常念:......就不能让我把X装完!阅读指南:1.原始社会,基建种田,征服星辰大海。2.金手指很大,攻武力值max,受前世有光脑,所以上辈子记得的技能很多。3.偶尔也会有攻的视角,但并不多。